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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福建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,副省长挂帅

2016-07-26 福建卫生报 福建卫生报

今日,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微信“中国福建”发布通知,福建正式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,具体通知如下:

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


为推进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,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,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,负责统筹指导、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。委员会由省政府办公厅、省财政厅、发改委、卫计委、经信委、人社厅、民政厅、商务厅、物价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工商局、统计局、省总工会等单位组成。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副省长李红同志兼任。


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(简称省医保办),承担日常工作。省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,相对独立运作。


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、省医保办具体职能及组成人员另文通知。


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  2016年7月18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
相关链接


7月10日,三明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,该局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。


医疗保障管理局将负责统筹决策、研究部署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;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、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征缴、收支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;负责制定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统筹保险、生育保险的报销目录(限价目录)、报销比例、付费标准等政策,制定第三次精准补助、公务员医疗补助、机关事业单位女性职工生育补助等政策,并对实施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。


医疗保障管理局还将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、定点理疗康复机构、定点医养结合点、区域外转诊就医的审批和监督管理;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药品、耗材、医疗设备联合采购管理办法,监督管理药品、耗材采购、配送、结算工作;负责确定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;负责补充医疗保险、补充生育保险的衔接协调及其招投标和日常监督管理;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。


福建省卫生报综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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